阿里河讯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风光秀丽,森林资源蕴藏丰富,植被覆盖率高。然而,这份得天独厚的大自然的恩赐受到了一些犯罪分子的破坏。为了扩大耕地面积,他们把刀斧挥向了树木,狭隘地追求耕地面积扩大带来的短暂收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鄂伦春旗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刘某家住鄂伦春旗诺敏镇额尔肯村,是一名已经78岁高龄的老汉,从2012年6月开始,刘某在无林地权属证明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使用自家的四轮车,带自动犁,非法开垦林地9.58亩,涉案亩数已经超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起刑点。他本来以为自己开地是小事,不会被人知晓,当办案人员来到他家时,他才意识到开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鄂伦春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已经超过75周岁,且具有悔罪表现,认错态度也较好,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赵雪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