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列逾期债务进行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含罚息、复利、违约金),各担保人立即履行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