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方案》的具体安排及要求,日前,自治区司法厅抽调人员组成12个督察组,以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座谈了解、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区12个盟市司法局、部分旗县(市区)司法局和司法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以及各监狱、戒毒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督察组共实地走访单位93家,听取工作汇报38次,召开各级座谈会68次,查阅档案、资料800余册,个别谈话700余人次(其中司法行政工作人员500余人次、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200余人次),发现亮点工作88个,问题121个。
从督察总体情况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司法厅党委的统一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单位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培育出了较好的工作亮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督察组还根据工作实际及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纵深。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完善制度措施。要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强化工作措施,确立责任主体,全力以赴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细做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策划,广泛搭建各类平台,开展有声有势、有影响的集中宣传活动。要进一步深挖案件线索,实现攻坚目标。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持续加大在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涉毒线索摸排的工作力度,要在线索摸排靶向性、针对性上下功夫,用线索的数量和质量,来展现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