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枫桥好经验”打造“特色升级版”
第06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811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26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九原区人民法院工作巡礼———

传承“枫桥好经验”打造“特色升级版”

———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赵鹏娇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端于上个世纪60年代初的“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开创了一个成功典范。随着时代的变迁,“枫桥经验”在传承和发展中被赋予了新内涵,涌现出许多新方法和新思路。时至今日,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和鲜活样本。

为了积极应对新时代社会治理新需求,包头市九原区委、区政府与时俱进,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构建了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方式开展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了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2018年7月4日,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在九原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标志着九原区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中又迈出了铿锵有力的一步。

“九原区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因地制宜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旨在通过整合多方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多赢效果。随着该平台作用的不断凸显,必将有效推进平安九原、法治九原的建设进程。”包头市九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永强深有感触地说。

近日,记者走进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深入探寻“枫桥经验”如何在九原区人民法院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凝聚多方合力完善调解体系

“解决矛盾纠纷的手段和方式是多样的,诉讼程序虽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却不是唯一选择……”走进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便是墙上的友情提示牌,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诉前调解的选择权,并将诉前调解的快捷性、经济性、有效性等优势进行了罗列说明,旨在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来解决纠纷。

在旁边的调解室内,记者看到墙面上挂着五幅以“和”“容”“忍”“情”“笑”等几个字为主题的壁画,“礼之用和为贵和气生财”“以大宽兼容则万物兼济”“能忍让真君子能屈伸大丈夫”……这些饱含宽容友善的名言警句,给人以贴心、温馨的视角冲击,营造出了一种轻松、和谐的氛围。左边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大大的民事案件诉调对接示意图,规范有序、通俗易懂的工作流程让到这里接受调解的当事人一目了然。

“在这个看似不算大的调解室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的‘反转剧’。在我们调解人员不厌其烦的劝说下、苦口婆心的开导下,许多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最终高高兴兴而归。”九原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岳海龙满脸欣慰地介绍道。

据了解,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目前,诉调对接中心共有包括行政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在内的15家成员单位,5个特邀调解组织,以及包括公安民警、劳动监察员、仲裁员、律师、公证员等在内的73名特邀调解员,有效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各方优势资源,形成了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

岳海龙说,自中心成立以来,该院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多元纠纷解决途径,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分流化解。最为直观的体现是,2018年,九原区法院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了13%。

“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是九原区委、区政府和九原区法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有效整合多方调解资源,九原区构建起了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群防共治’化解纠纷的集体防线,有效提升了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的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维护九原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九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迎涛总结道。

联动机制创新实现一举多赢

“我原本准备通过打官司来讨回公道,没想到来了法院后,不用正式立案,更不用开庭审理,就如愿拿到了赔偿款,这里的办事效率太高了,我要为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点个大大的赞!”拿到赔偿款的李某甲对九原区诉调对接中心高效便民的工作举措赞不绝口。

李某甲受雇于李某乙,工作期间不慎受伤入院治疗。出院后,李某甲要求李某乙赔偿相应的医疗费。但双方就赔偿数额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某甲将李某乙诉至法院。

李某甲到九原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立案庭法官告知其可以选择先行调解来解决纠纷。考虑到诉前调解不收取诉讼费,李某甲便同意进行诉前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该院委托特邀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番耐心的辩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立案庭法官趁热打铁,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后,李某乙主动履行了赔偿款项,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的调解方式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省去了开庭、执行等环节,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还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真正实现了一举多赢的效果。

岳海龙介绍说,针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先由立案庭初步核对,对符合立案条件又属于法定适宜调解范围的纠纷,法官会在立案环节告知当事人可以选择先行调解、小额速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运用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过委派或委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件,可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九原区法院通过与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调解能力,构建了科学、系统、完善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打造出了具有九原特色的“枫桥经验”升级版。

诉调精准对接纠纷就地化解

如何以最快的速度、最少的人力、最佳的效果实现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这是九原区法院上下一直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是大家始终努力的方向。

在诉调对接工作实践中,九原区法院坚持“因事施策”,探索出了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的纠纷解决之路。在立案前,法官会根据案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既合法合理又符合其切身利益的最佳纠纷解决途径。通过精准发力,使得很多矛盾纠纷在最短、最快的时间内得到了化解。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近年来,九原区法院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先行调解模式,努力找准人情和法理的平衡点。对于家事纠纷,在立案环节,立案法官会引导当事人进行先行调解,由法官或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如果调解成功,需要出具调解书,立案法官便出具调解书,以方便群众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为了精准高效地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该院将九原区交管大队和南绕城交管大队聘任为特邀调解组织,并将交警部门的办案民警聘任为该院的特约调解员,建立了交通事故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快车道”服务机制,对于责任明确且案件事实争议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通过交管部门的诉前调解、法院免费司法确认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化解于诉讼前。针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由立案庭进行“五位一体”诉前调解。试行调解与鉴定同步进行,始终坚持“能调不诉、多调少诉、诉调结合、和谐化解”的理念。

对于涉及工资报酬、劳动争议的案件,在立案环节,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委托九原区劳动监察大队、九原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等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解决。近年来,辖内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上都通过九原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仲裁院解决,没有一起群体性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诉调精准对接,切实发挥了诉调对接机制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依托该平台,各类矛盾纠纷公正、经济、及时地得到了有效解决。今后,九原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处理矛盾纠纷的过滤、化解功能,不断完善诉讼程序与调解程序的衔接和流转,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诉调对接新经验、新做法。”岳海龙信心满满地表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枫桥经验”在九原区的创新发展实践,将作为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不断引领九原区法院在司法为民的法治道路上奋勇争先、一往无前……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