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辱骂殴打民警,妨害执行公务案件,判处周某乙有期徒刑6个月。
2018年11月11日晚7时13分许,库都尔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周某甲电话报警称:其弟弟周某乙喝多了,在其家中闹事不走。接警后,民警何某某和辅警高某立即赶往周某甲家,民警到达周某甲家后让周某乙离开,周某乙不但不听,还上前抢夺民警何某某的警帽,在民警夺回警帽后,周某乙冲上前用拳头殴打民警何某某胸口位置,将民警何某某打倒在沙发上,期间,周某乙一直对民警进行辱骂和威胁。
牙克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乙在民警执行公务时抢夺警帽并殴打、辱骂民警,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周某乙曾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贾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