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郝彩雨)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109国道东线大队路勤一中队民警巡逻至109国道749公里+800米处时,发现一辆冀G号牌的半挂重型货车沿国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上前将违法车辆拦停。
民警依法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可是该车驾驶人竟然称逆向行驶是自己的事,拒不出示证件。鉴于此,民警耐心向其讲解逆向行驶的危害,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面对民警规范的执法行为和耐心的警示教育,驾驶人终于认识到了逆向行驶的危害,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最终,接受了民警依法对他做出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