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委会获悉,为切实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6月起,我区将对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实施源头管控,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具体办法是,首先加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源头管控,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
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实施多部门联合审批。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当地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未按规定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的化工园区和不具备化工产业发展条件的地区,不得新、改、扩建化工及危险化学品项目;企业在工艺设计、搬迁中使用旧设备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建设生产工艺需有正规技术来源、委托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严禁建设涉及国际公约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禁止新、改、扩建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的精细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的精细化工项目。
同时,针对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技术支撑力量薄弱、设备设施逐步老化等实际情况,自治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进行逐一排查,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并按照国家“红、橙、黄、蓝”评估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毛锴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