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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2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6-05

以黑护利以利养黑多种非法手段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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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日前,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俊俊、刘柱、闫志伟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妨害作证罪一案。包头市委政法委、包头市中院、昆都仑区委政法委等单位领导旁听了宣判。

昆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被告人刘柱与马俊俊二人相识后,被告人马俊俊以开设赌场为依托,通过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强制赌博”、“点钞券代替现金”等多种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被告人刘柱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为被告人马俊俊回收放款及利息提供武力保障。经审计显示,被告人马俊俊、刘柱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共计2727.48万元,上述违法所得被被告人马俊俊、刘柱用于高利放贷等,并按照内部层级分配给其他组织成员,发展形成了“以黑护利、以利养黑”的运作模式,形成了一个以被告人马俊俊、刘柱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闫志伟、刘岩、马建平、王强、王刚、张恺、高忠义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刘三宝、王俊、孟凡霞、韩增奇、陈月生、韩来望、刘蛇、李喜儿、赵二军、白鑫、陈蒙蒙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层级清晰、骨干成员比较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对周边地区参与非法赌博人员形成影响力和控制力,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事实多起、聚众斗殴犯罪事实1起、非法拘禁犯罪事实6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2起、敲诈勒索犯罪事实6起、故意伤害犯罪事实1起、抢劫犯罪事实1起、强迫交易犯罪事实3起、妨害作证犯罪事实1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事实1起、窝藏犯罪事实1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犯罪事实1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俊俊、刘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11宗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闫志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被告人刘岩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000元;被告人马建平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被告人王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高忠义、王刚、张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5年、4年6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刘三宝、王俊、韩增奇、孟凡霞、陈月生、韩来望、刘蛇、李喜儿、赵二军、白鑫、陈蒙蒙、林骥、贾海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犯罪违法所得2727.48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樊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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