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车管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文件精神,积极完成10项便民利民措施所属业务工作的对接实施。
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是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中的一项,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针对该项便民措施,大队车管所提前部署、未雨绸缪,安排业务精兵,从机动车的PDA录入、机动车的查验及受理和转籍电子化档案的审核都一一进行了部署安排。
5月30日上午,该所为一辆车牌号为甘A740L0的小型客车成功办理了从甘肃兰州转籍至呼市的机动车转入业务。办理过程中,大队民警利用综合平台进行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查询、对接、实施审核和办结,民警认真核对确认车辆识别代号的唯一性、准确性,确保与实物资料保持一致。该笔业务的成功结办标志着呼市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便民举措成功落地。
(王永明陶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