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讯“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是你们救了我和我女儿的命啊!”一位头花白的张大娘得知自己的救助金审批通过后,专程来到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人民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2009年5月,高某酒后驾驶轻型货车,由于操作不当,货车驶入路基下,致使张某的丈夫李某与郭某当场死亡,张某的女儿李某重伤,常年瘫痪在床。张某还有一个智力不健全的儿子,生活的压力一下子都落在了没有经济来源的张某身上。法院判决被告高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258504元。多年来,张某一直在申请执行,可是高某服刑完毕后下落不明。无奈之下,张某只能申请司法救助。此案引起了该院行政庭领导的高度关注,并且组织人员对张某的案件以及各种申请材料进行了核查,发现张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并及时通知了张某。
(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