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
案件涉及三方当事人,争议标的额较小,事实较为清楚,具备一定调解条件。考虑到当事人均身处扎兰屯市,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决定先行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顾某认为一审判决数额计算错误,应当予以改判,同时原告宋某也对调解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在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后,法官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逐步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双方因争议金额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了即时履行协议,被告顾某给付原告宋某赔偿款3万元。原审被告某保险公司认为二审调解协议不损害其利益,表示认同。主审法官随即将调解笔录通过内网传输至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当事人就地进行了签字确认。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创新调解模式,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工作方法,有效打破了地域限制,电话调解等工作方式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后,该院将在巡回审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乌日汗项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