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贵乌拉讯2014年2月23日,被告李某雇佣原告王某为其拉运货物,口头约定年薪5万元。从2014年2月23日到2015年11月23,王某一直受雇于李某,共计工作21个月。期间被告共支付了原告44000元,尚欠43500元。随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工资,被告均以资金欠缺为由进行推脱。几经讨要无果,王某将李某诉至了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法院。
近日,得知原告李某重新开业,法院及时送达了相关文书,并定于两日后进行调解。经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拖欠多年的农民工工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霍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