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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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4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7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张彤: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21民初1582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通知、举证通知、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官占坤:

本院受理原告姚婷婷与被告宫占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2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原告姚婷婷与被告宫占坤离婚。二、驳回原告姚婷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姚婷婷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郎金玉:

本院受理原告周圆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一、原告周圆园与被告郎金玉离婚;二、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800元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方法:于每年的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各给付半年子女抚养费4800元。2019年5月至12月子女抚养费64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郊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丁彦民(别名丁利民):

本院受理原告牛春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10000元的利息,从2015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张金柱:

本院受理原告宋振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12000元的利息,从2015年1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李臣、郭淑霞:

本院受理原告王喜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2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郭淑霞、李臣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王喜红借款本金43150元(40000元+3150元);二、被告郭淑霞、李臣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王喜红自2016年1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金按3150元计算;三、被告郭淑霞、李臣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王喜红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本金按40000元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2元,由被告郭淑霞、李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包孟根巴根:

本院受理原告张宝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6500元;2.要求被告支付6500元的利息,从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史金海、王秀芳:

本院受理原告张东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二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2.要求二被告支付30000元的利息,从2017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鲍玉红:

本院受理原告赵福友诉你、包寿山、赵福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包寿山、鲍玉红偿还借款本金27400元;2.要求被告包寿山、鲍玉红支付借款27400元自2016年12月27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3.要求被告赵福祥承担保证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郭长春: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宏昇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王连福,王连福申请追加你为第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认为王连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崔海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山支行诉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法。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陈丽君(曾用名陈利英):

本院受理原告姚根锁(曾用名姚挨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21民初26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丽君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姚根锁借款本金28800元。二、驳回原告姚根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8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316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汤贵:

本院受理原告郝强与被告汤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802民初1297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牛海东、杨慧:

本院受理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牛海东、杨慧(2019)内0125民初470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李红士、呼和浩特市通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刘福财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鄂尔多斯市八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郁宗信诉被告鄂尔多斯市八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下欠原告的水果款48499元(以48499元为基数,从起诉时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年4.35%计算);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鄂尔多斯市八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郁乐乐诉被告鄂尔多斯市八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下欠原告的水果款25000元(以25000元为基数,从起诉时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年4.35%计算);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王海燕、奥彥良、鄂尔多斯市裕美洗涤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温秀萍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诉讼诉求:1、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36000元;2、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厨房所有用具(有床8套、置物架3套、特制案板2个、大小锅2个、大圆桌和凳子3套等等);3、判令二被告按合同恢复厂房被破坏的部分;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被申请单位鄂尔多斯市裕美洗涤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3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藩秀成:

本院受理原告黄福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2222民初12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藩秀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黄福苍替被告垫付的债务款人民币9112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高力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九斤:

本院受理的原告白福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2222民初2786,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铁桩:

本院受理的原告出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2222民初2791,本院已依法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金林军、鄂尔多斯市天马宏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返还银行借款本金416411.57元、正常利息509.63元、逾期利息7257.86元、罚息68.61元、复息110.23元,共计424357.9元;诉讼费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卢雄兵、杨俊飞、鄂尔多斯容大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返还银行借款本金194685.06元、正常利息250.24元、逾期利息5844.04元、罚息293.48元、复息283.15元,共计204055.97元;诉讼费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张秀莲、仪兰勇、张丽霞:

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判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返还银行借款本金780000元、支付截至2019年2月18日的利息82184.8元,本金逾期罚息989647.54元、利息逾期罚息109484.02元,共计1961316.36元;诉讼费等由被告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张锦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萨如拉与被上诉人张锦龙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民终180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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