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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0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马月英:

本院已受理原告钟九月诉马月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马月英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5月25日佟套套:

本院已受理原告白菊花诉佟套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佟套套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5月25日包七林:

本院已受理原告梁占波诉包七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包七林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年5月25日孙宇:

本院受理原告霍宇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802民初5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2018年5月25日刘树刚:

本院受理的原告杜雨时诉被告刘树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2654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诉讼须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法庭(金河镇政府院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浩斯毕力格: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雪松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5执152之2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查封、拍卖被执行人浩斯毕力格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蒙L43415号长城牌黑色皮卡车一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于公告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室摇号选择评估机构、领取确定评估机构告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于选定评估机构后第5日上午9时到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进行车辆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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