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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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0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5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张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杰诉你与孙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至法院:1、请求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32000元;2、判令二被告给付利息从起诉之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韩商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左中旗保康大宝种子农药化肥经销处诉你与包宝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至法院:1、要求被告给付种子化肥款3245元及利息4088.7元,2018年4月30日之后的利息计算到给付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包青林、谢小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董双喜、付喜平、孔得全、关乌力吉巴雅尔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要求被告偿还四原告为其垫付的贷款本息合计16997.9元,2018年1月16日之后以本金16764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商国元、王桂芝: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玉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梁日梅、崔红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耿艳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2500元,利息7250元,2018年5月17日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白海丹、徐枫桐、徐凤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德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利39000元,给付起诉之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董绪龙、王艳红:

本院受理的原告那天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2000元,利息960元,之后的利息计算至借款还清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韩胡格吉乐吐: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领兄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与被告离婚,婚生子韩敖日格乐由被告自行抚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7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包喜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佳源摩托车行诉你和包玉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佳源摩托车行请求判令:1、被告包喜全给付电动车款4080元,利息3101元,合计7181元,由被告包玉峰承担担保责任;2、要求二被告给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2%计算;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海相、鲍布日德: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向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李向臣请求判令:1、二被告偿还借款8400元,利息2688元,合计11088元;2、二被告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给付全部借款本息为止;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刘长占: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丽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包丽艳请求判令:1、原告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王红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惠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张惠宝请求判令:1、被告给付本金3000元,利息2880元元,合计5880元;2、要求被告按月利2%给付利息至全部债务清偿日止;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1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张常喜: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凤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胡凤宇请求判令:1、原告与被告离婚;2、要求婚生子张鑫(2008年4月11日出生)归我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每月500元至婚生子独立生活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张全:

本院受理的原告通辽市施乐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和刘来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通辽市施乐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判令:1、二被告给付化肥款11700元,利息1685元,合计13385元,之后利息及应收的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欠款偿还完毕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包木日额、曹玉莲:

本院受理原告毛德力格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包木日额、曹玉莲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毛德力格借款25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金铁柱:

本院受理原告韩福泉诉你和金海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金铁柱、金海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韩福泉借款本金10000元;二、被告金铁柱、金海山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韩福泉自2016年1月1日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王英喜:

本院受理原告周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27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对被告王成贵的起诉)及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王英喜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周长江借款本金10000元;二、被告王英喜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周长江自2014年1月27日至全部债务清偿日止,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白云朋: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17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韩永胜、金明月、韩呼格吉乐吐:

本院受理的原告韩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2500元,利息19550元,并支付自起诉日至债务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包巴图:

本院受理原告赖银刚诉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8)内0521民初12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赖银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79元,减半收取289.5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赖银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刘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绿野农机经销处诉你与张叶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9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科左中旗绿野农机经销处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94元,减半收取347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科左中旗绿野农机经销处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包满棠: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4239号原告李连花诉被告包满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连花请求你偿还借款6500元,支付截止至2018年5月14日的利息2080元,2018年5月14日之后的利息以本金6500元,按月利率0.02元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1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鲍扎拉白尔(鲍扎拉根巴雅尔):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4423号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来丰种子经销处诉被告鲍扎拉白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科尔沁左翼中旗来丰种子经销处请求你偿还欠款本金30565元,支付截止至2018年8月2日的利息6113元,2018年5月2日之后的利息以本金30565元,按月利率0.02元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王巴特尔: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4543号原告李占国诉被告王巴特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占国请求你偿还借款11360元,并支付按月利率0.02元从2016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期间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张九斤: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4542号原告李占国诉被告张九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占国请求你偿还借款11090元,并支付按月利率0.02元从2015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期间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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