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成功办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消除了一处威胁呼和浩特市引用水源安全的隐患。
2016年,任某在新城区哈拉更新村附近开设非法选矿厂,选金废水和尾矿泥混排,并顺地势漫流于渗坑。经新城区环境监测站进行采样分析,在水样中检出汞、砷等物质。任某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刑事处罚,但其非法选矿厂排放废水的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城区检察院得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立即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预防有毒有害物质渗漏,威胁饮用水水质安全。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积极作为,委托第三方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对污染物进行了清运和异地处理,及时消除了污染隐患。
近年来,新城区检察院一直将生态环境领域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和亮点,采取多项举措,倾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与此同时,该院主动扛起公益诉讼重任,针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亮出“杀手锏”,采用最有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进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努力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