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系列案。
2014年9月,10名原告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产权公寓后,与该公司签订了《公寓楼房回租、回购合同书》,将其所有的民族主题酒店内产权公寓出租给房地产公司,租期为10年。2018年开始,该房地产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原告请求判令房地产公司履行回租、回购合同,并立即支付拖欠租金。该公司提出反诉,称政府承诺的税收优惠政策被取消,属于“情势变更”情形,应当解除合同。一审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回购房屋及给付相应的租金。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涉及到众多房屋产权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该房地产公司的生存发展,为了保护呼伦贝尔市旅游业的发展,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重点考虑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行业不景气的现状及税收优惠政策发生的变化等因素。通过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解读政策、分析利弊,最终本案得以调解撤诉并一次性解决。针对后期的利益问题,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多项庭外和解协议。本案的恰当处理,既保护了房屋产权人的利益,也符合中央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精神,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项思丽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