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普法宣传的职能作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职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多领域、多层次地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充分运用“法治乌兰牧骑”深入基层开展宣传。通过“法治乌兰牧骑”,将通俗易懂的法治节目送到人民群众眼前,引领群众牢固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法治乌兰牧骑”随队咨询律师提供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解答,现场播放《法治乌兰牧骑》纪录片和《小司来了》系列法治乌兰牧骑动漫剧,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同步送入农村牧区。
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宣传的业务优势。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为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今年,自治区司法厅、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宣传重点,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4月30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媒体调度会,对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站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全局和高度,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宣传引导,继续为深化推动扫黑除恶大普法格局的构建提供长期稳定、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