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边关手相携逐梦时代建功业学习事迹宣传先进弘扬精神牢记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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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3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5

学习事迹宣传先进弘扬精神牢记初心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杨宏峰授奖仪式在呼伦贝尔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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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李炜)5月10日上午10时,雄壮的国歌声奏响礼堂内外,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杨宏峰授奖仪式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公安分局拉开帷幕。

这是为英模民警鼓掌致敬的时刻,这是呼伦贝尔公安民警为之自豪、欢欣鼓舞的时刻。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王钟琦代表公安厅,在授奖仪式上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授予杨宏峰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的命令》和《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向杨宏峰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重温了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公安分局哈克派出所所长杨宏峰的先进事迹。

从警20年来,杨宏峰始终工作在基层一线,全心全意服务百姓,辖区群众有困难都会找他,因为他是公认的“有人情味”的警察,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在看似平凡的岗位上,他一次次做出不凡之举,先后参加抢险救援200余次,入火海、跃高楼、下深井、爬吊车,助百姓于危难之中,先后救出遇险群众45人,被誉为“救人明星”,他的先进事迹多次见诸媒体,广为人知。杨宏峰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2016年,被公安部授予“我心中的警察英雄”荣誉称号,今年3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接过英模奖章、证书后,杨宏峰发表了心中感言:“今天,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之所以难忘,不是因为我获得了英雄模范称号,而是我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好,却得到了如此高的荣誉。与无数流血、牺牲的公安英模相比,我只不过做了一名普通基层民警该做的事情,荣誉将激励我继续前行,荣誉是我新的起点……”

呼伦贝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君,海拉尔区委、政法委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出席了授奖仪式,对杨宏峰表示诚挚的祝贺;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发出号召,希望广大民警以此次授奖仪式为新起点,迅速掀起宣传先进、学习英模热潮,以身践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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