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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2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4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俊刚:

本院受理原告赵海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五号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4日

李俊峰:

本院受理李召书诉你第三人撤销之诉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4日

郭春云、王翠莲: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郭春云、王翠莲(2019)内0125民初422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4日

马双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齐胡格吉乐图诉被告马双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吐列毛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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