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互派干部交流促进队伍成长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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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4

互派干部交流促进队伍成长

我区检察机关与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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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建平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东林签署协议。

本报讯(记者梁瑞虹)5月10日,我区检察机关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正式启动。

“非常荣幸成为首批交流援助人员,我将在政治上对自己高标准要求,工作上全心投入,作风上严格律己,生活上艰苦奋斗,与内蒙古检察干警共同生活战斗,为两地检察工作的交流、合作、发展贡献自己绵薄之力。”签约仪式后,来自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项至陵作了表态发言。

交流合作主要采取互派干部交流锻炼、业务培训指导两种形式。在互派干部交流锻炼方面,上海、江苏、浙江检察机关选派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较强检察业务能力的检察官,到我区检察机关交流援助;我区检察机关选派三级高级检察官及以下等级检察官,到以上三省市检察机关交流锻炼。在业务培训指导方面,根据需求,上海、江苏、浙江检察机关为内蒙古检察机关业务培训提供师资支持,为内蒙古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咨询和指导,上海、江苏、浙江检察官学院相关培训班次接收自治区检察机关派员参训。

“困难时期,草原母亲哺育南方三千孤儿。今天,江、浙、沪三省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将深入边疆一线传经送宝。”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就做好四省区检察机关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工作发表讲话,指出,启动实施四省区人才智力交流合作计划,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区专业人才匮乏、带动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内蒙古的干警到发达地区交流锻炼,学习先进理念、经验和方法;发达地区的干警到内蒙古交流援助,发挥优势,汲取养分,锻炼意志,必将实现互学互鉴互长、双赢多赢共赢。

李琪林强调,来内蒙古交流援助的干部都是来自检察办案一线,覆盖各个岗位,都是各院党组精心选拔的精兵强将,希望交流援助干部尽快熟悉环境,迅速投入工作,发挥优势专长,把先进理念、有益经验和创新方法充分运用到边疆检察工作实践中,在祖国北疆大地施展才华,贡献力量。我区检察机关也要在工作上科学合理地分配岗位,搭建平台,委以重任,放手使用;在生活上全力服务保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优越环境,确保交流援助干部安心工作,舒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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