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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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1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0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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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卢振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1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李晓宇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247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倪兵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7415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武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5781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林祥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37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郝素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89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682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吕维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892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胡连柱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53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柯启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425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际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阮丽平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4636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武月胜:

本院受理上诉人史永红与被上诉人刘建清、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邢海斌、武月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武月胜:

本院受理上诉人史永红与被上诉人马义、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邢海斌、武月胜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张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杨春贵诉被告张红梅、杨兰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内0121民初15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周庆喜:

本院受理原告张雪诉被告刘伟凡、内蒙古世纪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你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呼和浩特市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亮与被上诉人你、曹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王德:

本院受理原告杨德林与被告王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王德偿还原告杨德林借款1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王德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朱永宽、王桂荣:

本院受理原告王永丰与被告朱永宽、王桂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朱永宽、王桂荣支付原告王永丰玉米款34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二、被告朱永宽、王桂荣支付原告王永丰以玉米款34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执行。案件受理费803元,由被告朱永宽、王桂荣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东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张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杨升辉诉被告张红梅、杨兰生、周婷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内0121民初15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左旗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段爱军:

本院受理原告杨淑芳诉被告段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2民初71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段爱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杨淑芳借款本金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李俊飞、衣伟丽、陈文秀:

本院受理原告宋福生诉被告李俊飞、衣伟丽、陈文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俊飞、衣伟丽向原告偿还借款5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俊飞、衣伟丽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49000元(本金50000元产生利息暂从2014年10月26日计算至2019年1月3日共计1470天按年利率24%计算为49000元,最终利息以实际给付之日为准);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陈文秀对上述借款中的50000元及相应利息49000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李俊飞、衣伟丽:

本院受理原告宋福生诉被告李俊飞、衣伟丽、云四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俊飞、衣伟丽向原告偿还借款70000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俊飞、衣伟丽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51033元(本金70000元产生利息暂从2014年10月26日计算至2019年1月3日共计1531天按年利率24%计算为51033元,最终利息以实际给付之日为准);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云四清对上述借款中的70000元及相应利息51033元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张文霞:

本院受理原告赵素珍诉你及池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2民初93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王韵秋:

本院受理原告王玲玲诉被告王韵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内0102民初2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阎俊峰、景曙民:

本院受理的原告崔福珍与被告阎俊峰、景曙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汪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桂晓霞诉丁毛军、张永福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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