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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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1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0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王美凤:

本院受理原告吴志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陈晓鹏、赵春霞、仪兰勇:

本院受理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诉被告陈晓鹏、赵春霞、仪兰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被告答辩期、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答辩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原告主要请求:借款人还本付息;抵押人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祁丽、徐连、韩国清、李永胜、祁霞、祁勇、巩华伟: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内0627民初274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定主要内容:准许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5062元,减半收取计12531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杜海廷:

本院受理洪波诉杜海廷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1359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杜海廷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内蒙园艺所院内G号楼4至5层东单元401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19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李晓东、张旭丽:

本院在执行兴和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李晓东、张旭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内0924民初656号,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交款通知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拒不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韩旭菁、韩旭蕾: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洪宏诉被告韩旭菁、韩旭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韩旭菁、韩旭蕾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2181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一楼七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内蒙古汇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绪诉被告内蒙古之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汇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富森、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7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葛群、白云峰: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利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葛群、梁冰、白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内蒙古振东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能建物产有限公司诉内蒙古振东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15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邢雪峰:

本院受理王延河、王晓云申请执行邢雪峰公证债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228号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内住恒估字[2019]第0663号评估报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海泉:

本院受理薛若为申请执行海泉、呼和浩特市黄牛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35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查封)。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陈伟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50261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白福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248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利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8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刘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816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世纪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6398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世纪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包丽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986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何宣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6001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世纪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韦爱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976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包丽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76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昝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郝素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0612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世纪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魏留珍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488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世纪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曹彩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800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李芬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749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土默特左旗华林新时尚购物广场、李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何宣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2385元;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0日

白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秦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法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1号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关玉荣:

本院受理的原告关铁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案件监督联系卡。原告关铁宝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关玉荣偿还借款30000元,并给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清偿日以3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张静: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金良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与被告离婚;2、婚生女王晶(2007年6月10日出生)、王楠(2011年7月12日出生)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每人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直至婚生女独立生活为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阿木尔:

本院受理高振邦申请执行阿木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恢672号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内中信和估字[2019]第Z201900504号评估报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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