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服务更全面让正义看得见邀请劳模参加活动提升“阳光检察”水平内设机构启动运行确保工作有序平稳聆听扶贫讲座 明确工作职责登上演讲台参赛 展示公证人风采交流沟通提供便利 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拓展训练愉悦身心 凝聚弘扬团队精神自查回访听取建议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检察建议现场送达剖析案情说理释法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91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10

检察建议现场送达剖析案情说理释法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包头讯近日,在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宣告室内,检察官向被建议单位公开宣读了检察建议书。

前不久,石拐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田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田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抓获,经鉴定其已达到醉酒标准,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经查,田某某系被建议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内部存在制度隐患,决定向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并经常性开展“以案说法”教育工作。随后,被建议单位代表签收检察建议,表示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依照建议内容,及时整改到位,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回复检察院。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既突出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和司法公信力,也体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当面沟通和交流,检察官对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保证被建议单位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精准度,有效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

(肖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