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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9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5-07

打击枪爆违法犯罪 营造社会平安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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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讯近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包头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相关案件或收缴相关涉枪涉爆物品,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者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查缴的涉枪涉爆物品包括: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枪支以及能发射制式弹药或者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非制式枪支和枪支零部件;各类枪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爆炸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据了解,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凡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将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周恩立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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