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子杀父”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依法逮捕后,案件现已报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1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其父亲先是在位于固阳县下湿壕镇某村的旧房中大量饮酒。后因王某某劝阻其父继续喝酒,二人发生了争斗,其父怒气冲冲地离开,去了新房。王某某从柜中拿出刀追至新房,将其父扑倒在地上,并用刀连续捅刺颈部,将其父杀害。随后王某某用手机向“110”报了警。
劝阻喝酒本是好意,怎么就引发了王某某如此大的怒火,进而痛下毒手呢?据查,王某某对生活没有目标,打工赚的钱也都用在了酗酒、打麻将等陋习上,生活得过且过,再加上平时与家人交流不多,慢慢积累了很多不满。这次醉酒后,就将生活中的不满发泄到自己父亲身上,才导致了惨案发生。
酒醒后,王某某对自己灭绝人性的行为懊悔不己。但一切为时已晚,他的父亲已经离世,而他也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