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路某与李某占有物保护纠纷案。
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路某车辆损失款12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之后,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一直杳无音信、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对其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启动了存款查询、不动产查询、车辆查询以及走访被执行人居住地调查等程序,但都未获得可供执行的财产和有效的信息。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法院对案件作出“终本”处理,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次恢复执行。
在案件“终本期间”,执行法官并未放松对案件的后续执行,按照“终本”的程序要求,每6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同时申请人以被执行人李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积极主动提起了刑事自诉,力求通过刑事自诉手段严惩被执行人。就在争取公安部门全面布控被执行人的巨大压力下,被执行人的父亲得知了案件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自愿代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这起“终本”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薛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