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宝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9日
包勿力吉吐: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镇海山农资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9日
包布仁额:
本院受理原告代那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521民初1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9日
汪丽芬、鞠坤:
本院受理原告王素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王国才、李桂香:
本院受理原告王素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齐永才、李基来:
本院受理原告肖全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齐永才:
本院受理原告候石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包巴特尔:
本院受理原告闫春生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包金壮:
本院受理原告闫春生与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韩沙仁:
本院受理原告高锋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吴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张汉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包文荣:
本院受理原告刘维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9日
包红卫:
本院受理原告刘维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9日
胡达古拉、金志: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3日金利伟、小荣: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3日
王成、侯艳梅:
本院受理原告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常胜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3日
呼和浩特市凯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霞、武治光诉被告呼和浩特市凯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23日
王小纲、王海刚:
本院受理原告鄂尔多斯市华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其代偿的银行贷款1230119.61元及自代偿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422审判庭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23日
刘文明、史风琴、陈慧平:
本院已受理原告安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1.被告刘文明、史风琴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还原告安辉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2.被告陈慧平对被告刘文明、史风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刘文明、史风琴、陈慧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齐高娃:
本院已受理原告包文龙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齐高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包文龙彩礼款31000元。案件受理费57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齐高娃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韩那斯吐、王桂荣:
本院已受理原告梅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韩那斯吐、王桂荣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梅花借款本金人民币11300元、利息282.5元(11300元×0.5%×5个月,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本息合计11582.5元。案件受理费9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韩那斯吐、王桂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何长良:
本院已受理原告齐马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19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1.被告何长良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齐马连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元,支付利息8360元[5300元(5000元×2%×53个月,从2014年2月24日至2018年7月24日)+3060元(3000元×2%×51个月,从2014年4月30日至2018年7月30日)],本息合计16360元;2.驳回原告齐马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2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齐马连负担123元,被告何长良负担609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郭连全:
本院已受理原告孟祥云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1.被告郭连全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孟祥云代为偿还的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元;2.驳回原告孟祥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计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郭连全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于建新:
本院已受理原告贾文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于建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贾文宝借款本金人民币14400元,支付利息18432元(14400元×2%×64个月,从2013年1月18日至2018年5月18日),本息合计32832元。案件受理费621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于建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李金妞:
本院已受理原告金来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1.被告李金妞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金来小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元,利息2400元(10000元×2%×12个月,2015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1日),本息合计12400元;2.驳回原告金来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5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李金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李建喜:
本院已受理原告鲁宝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李建喜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鲁宝荣借款本金人民币33300元,支付利息19106元[(7800元×0.5%×114个月,从2009年1月20日至2018年7月20日)+(13000元×0.5%×114个月,从2009年1月25日至2018年7月25日)+(12500元×0.5%×116个月,从2008年11月26日至2018年7月26日)],本息合计52406元。案件受理费111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李建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
韩宝桩:
本院已受理原告包晓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521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韩宝桩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包晓金借款本金人民币6250元,支付利息5375元(6250元×2%×43个月,2014年12月17日至2018年7月17日),本利合计116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