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3辆警车、10余名干警,用时近4个小时,深入到温库图林场,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依法将执行耕地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崔某。
原告崔某与被告张某的爱人邹某系同学关系,1996年,原告崔某与邹某协商共同开垦土地,并于1997年3月17日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证处,对“合伙开发土地协议书”进行了公证。2004年,邹某病逝后,原告找到邹某的爱人张某,要求分割开垦的土地,被告拒绝,并且被告一直种植,收益至今。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法院,在拿到胜诉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执行。刚开始,被执行人张某拒绝分地,且态度强硬,执行干警向当事人释明法理,并告知当事人不配合执行可能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沟通一个多小时后,张某终于同意进行土地测量,诺敏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做了第三方见证。 (孙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