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玉泉区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执行严查酒驾、醉驾、毒驾任务时,一辆白色越野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民警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熄火后,打开窗户便闻到了酒味。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岗亭,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该驾驶员身体内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7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驾驶员无法出示,民警在其驾驶的车内找到该男子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其身份证号码核实,驾驶员数据库里并没有该男子的记录,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扣留车辆,对其先进行无证驾驶行政拘留后,再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进行处罚。
(王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