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全面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休息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从4月15日至5月14日,呼和浩特市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学生“小饭桌”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核发营业执照,督促检查厨房达到餐饮业“四化”管理要求等;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休息场所进行监管,并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抢救受危害学生等;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小饭桌”消防安全监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等;市公安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等;市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有关部门提供基础数据,配合做好学生“小饭桌”违法案件调查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及噪音等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按照《方案》要求,各部门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保证全市3000余家“小饭桌”10余万中小学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后立即责令经营者迅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近日,由呼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教育局牵头,组成3个专项整治督查组,分赴各旗县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