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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23

店主引入“家贼”员工监守自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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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王卡娜)个体经营者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亲自照看店面,于是就会聘用服务人员,在服务人员中选择较为信任的担任店长代其管理店面,本来这是很正常的现象。然而近日,赤峰市红山警方却接到服装店店主张先生报案,称自己经营的服装店内服装被店长和员工盗窃。

近日,被害人张先生电话报警称,其位于赤峰市红山区维多利地下商业街的服装店内多件服装被店员盗走,价值73000余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并调取服装店内监控录像。经工作后发现:2017年10月份以来,该服装店店长杨某伙同店员刘某多次将店内衣服卖掉后,没有将销售款入账,二人私下平分销售款,并多次偷盗店内衣服、裤子、鞋子等。涉案衣物价值近70000元。此外二人多次盗窃店内衣物供自己穿着,总价值达3000余元。确定犯罪嫌疑人之后,民警立刻展开工作,当日晚11时许,民警成功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和刘某抓获,并传唤至刑侦大队。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和刘某交代了其二人合伙盗窃的犯罪事实。民警经进一步工作,将二人盗窃后用于自己穿着的衣物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已被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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