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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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3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4-17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秀华、姜所柱(曾用名锁住):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祥诉被告姜所柱(曾用名锁柱)、刘秀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潘丽娟:

本院受理原告刘英新诉你与王恒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司天雪:

本院受理原告杨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内0826民初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杨云与被告司天雪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七调解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未生效前,司天雪不得另行结婚。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青松、青格乐图、白梅荣:

本院受理原告冯兴志诉被告青松、青格乐图、白梅荣、额日木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张建:

本院受理原告袁凤萍诉被告张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王国有:

本院受理原告胡淑梅与被告王国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2838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告王国有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原告胡淑梅借款15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75元,公告费400元,诉讼费共计7775元,由被告王国有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第四调解室)领取(2018)内0826民初283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张璐: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林与被告张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内0102民初4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赵志永、谢荣:

本院受理原告刘艳杰诉被告赵志永、谢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9)内0502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赵志永、谢荣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偿还原告刘艳杰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11000元,合计41000元,2018年7月31日以后利息及违约金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艳杰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6元,由原告刘艳杰负担31元,被告赵志永、谢荣负担825元。你二人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17日

陶都斯庆:

本院受理原告秦艳春诉被告郑瑞娟、陶都斯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杨小平:

本院受理原告田会九诉被告杨小平、李厚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杨柱山:

本院受理原告金建忠诉你和被告郝利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内0826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19年4月17日

刘景云(公民身份号码:152326196703095889):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广忠与被执行人李久秀、刘景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国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作出的内国宏通辽估字(2019)第0130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和(2016)内0502执187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登记在李久秀名下的位于奈曼旗大镇房产63号区非住宅房屋(房屋产权证号:148021001197号:他项权证书号: 148041301953号;建筑面积:137.99平方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韩秀梅、潘明铁:

本院受理原告苏俊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韩秀梅、潘明铁:

本院受理原告苏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张永将:

本院受理的原告侯国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侯国强请求判令: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000元,支付利息8000元【3000元(10000元×2.5%×12个月,2016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3日)+5000元(10000元×2%×25个月,2017年1月4日至2019年2月4日)】,本息合计18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自2019年2月4日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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