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互负义务,被执行人需配合申请执行人办理网签合同注销,申请执行人需向被执行人退还购房款11万余元。立案后,承办人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本案的被执行人同时也是昆区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同时该案件的执行标的与本案申请执行人需向被执行人退还房款的数额差距不大,且另一案件的结案方式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此,承办人告知本案的申请执行人不得向被执行人本人退还房款,同时积极联系另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该案承办人共同做申请执行人的释明工作,促使该案申请执行人向昆区法院递交执行到期债权的申请,并同意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目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到位率达80%以上,追偿权纠纷一案待网签合同注销后即可执行完毕。
(张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