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革、杨丽、杨世华、孔桃花: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姜学兵、许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吴革、杨丽偿还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要求被告杨世华、孔桃花、姜学兵、许琳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诉讼费由六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
曲德成、杨玉新: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科尔沁区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曲德成、杨玉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曲德成、杨玉新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6595.65元
(利息自2017年9月21日计算至2019年1月7日,以后的利息顺延计算至借款还清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本院将依法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2019年4月10日
曲亚秋: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兴元理财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曲亚秋、钟莹莹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共打借条2枚,每个条100000元),利息:1.5分,共45个月78000元,(利息计算至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钟莹莹还款36000元,曲亚秋还款32000元,剩余132000元,起诉钟莹莹、曲亚秋立即偿还本金132000元,132000元的利息(45个月的利息78000元)共计本金加利息210000元;2、本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曲亚秋、钟莹莹全部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
六十八: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小柱诉六十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2222民初1990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
李娜:
本院受理上诉人于子川诉被上诉人刘永东,原审被告于瑞林、付晓丰、唐利杰、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
武飞:
本院受理原告安凯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善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