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古郎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依法对白某某等9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聚众斗殴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左旗法院判处的第二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被告人白某某以为他人追债为由,纠集多名被告人非法控制被害人宝某三次,并在非法控制期间,使用暴力殴打被害人,并以被害人宝某欠钱为由,分别3次向宝某姐姐索取钱款;被告人白某某指使被告人黄某、宝某以恐吓、威胁、干扰正常营业、强迫等手段,逼迫被害人斯某雇佣被告人黄某,并向其索取钱款;被告人白某某在不具备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和办理营业执照能力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被害人呼某和斯某分别收取钱款;为报复他人,被告人白某某组织被告人白某、海某参与斗殴,其行为分别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白某某长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吉某某、海某等八人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社会危害。
新左旗法院依法对恶势力团伙主犯白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对该恶势力团伙的其他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乌云格日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