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4月4日下午,包头市司法局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传达学习包头市纪委、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严肃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收看《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司法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6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市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杨晓军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处分进行了详细解读。
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一定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责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