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前不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会同新城区司法局成立了新城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近日,调解工作室正式运行,并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
某装修公司与从事室内装修人员路某签订协议。约定该公司接到室内装修订单后,将装修工程发包给路某,由路某实际施工。在达成协议时,路某必须向装修公司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15000元,以对工程中产生质量问题提供担保。协议期间,装修公司没有给路某发包过任何工程。协议到期后,路某要求退还15000元质量保证金,装修公司却迟迟不予退还。无奈之下,路某只好选择法律途径。
路某来到新城区法院准备提起诉讼,咨询过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后,他选择先进行诉前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某装修有限公司欠付原告路某工程质量保证金15000元,于4月27日前全部付清,快速化解了此次合同纠纷。
新城区法院在调解工作中,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要求,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诉调对接机制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
(任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