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瑞虹)昨日,全区检察长会议召开。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全面深入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风、抓基层,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美丽内蒙古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指出,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根本所在,要通过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把传统业务做优,把新增职能做好,把短板工作补强。
刑事检察工作要“更加好”。要加强捕诉一体,办好批捕起诉案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办好认罪认罚案件;强化监检衔接配合和监督制约,办好监委移送案件;继续做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对侵犯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人员渎职违法犯罪的监督,促进提高罪犯改造和社区矫正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罪犯再犯罪比例,更好地维护监管场所秩序和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民事检察工作要“更深入”。去年,全区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上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同比上升116%。提出抗诉、提出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案件数量也均有大幅上升。但对比来看,民事检察监督与人民群众更多更高的司法需求还有不小差距。这就必须在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和权威性上下功夫,要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和重中之重来做实,要把类案监督作为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品质的重要途径,要多措并举强化民事执行监督。
行政检察工作要“更精准”。行政检察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要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争取双赢多赢共赢。要通过借助“外脑”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更加实”。要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用法律护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要紧紧围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惩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依法严惩背后渎职犯罪;要紧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工作。要准确把握发案规律,不断加强精准化办案质量建设、规范化办案制度建设、专业化办案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更加实、更有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