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邀请承办部门、纪检部门以及“律师服务工作站”第三方律师对“李某某申请立案监督一案”进行公开答复,并送达法律文书,由承办部门配合控申部门,对申诉人进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
据悉,青山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的精神,采取多种措施,推进以案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坚持把“群众来信来访必复”这项民心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检察机关的积极作用。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