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以来,各地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治理,各地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但也梳理出来部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政府挂牌督办措施。为了继续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自治区有关部门对16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曝光。
一、呼和浩特市钰景花园,责任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景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隐患: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二、包头市云集农贸市场,责任单位:包头市云集农贸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隐患:使用可燃性彩钢板材料建造。
三、呼伦贝尔市满洲里义乌商贸城,责任单位:满洲里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卷帘损坏。
四、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铁鑫家居城,责任单位:呼伦贝尔鑫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未按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门损坏。
五、呼伦贝尔市地壹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呼伦贝尔地壹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安全出口被封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六、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博物馆,责任单位:科右中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存在隐患:防火卷帘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七、通辽市扎鲁特旗商贸城,责任单位:扎鲁特旗众兴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隐患:消防控制室与办公区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部分营业区未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擅自改变建筑结构。
八、通辽市新都汇购物广场,责任单位:通辽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隐患:安全出口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九、赤峰市林西县中蒙医院,责任单位:林西县中蒙医院,存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十、赤峰市家具直销港,责任单位:家具直销港,存在隐患:安全出口被封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十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碧海龙廷俱乐部,责任单位: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锡林浩特市商务局,存在隐患: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十二、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天利国际商贸城,责任单位:二连浩特市天利文化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隐患: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十三、乌兰察布市凯丽大酒店,责任单位:内蒙古凯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隐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场所内常闭防火门闭门器损坏;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地面装修材料未达B1级。
十四、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兴隆市场,责任单位: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存在隐患: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货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水泵结合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封闭市场室外南侧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十五、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天园假日酒店,责任单位:乌审旗天园假日酒店,存在隐患: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疏散通道未按规定设置排烟系统;未按照二级供电负荷设置消防电源。
十六、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兴商城,责任单位:乌海市新兴商场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隐患: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道;劝业场副楼、白马商场中多处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商城与周边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内蒙古消防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