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泉:
本院受理的原告邰国祥诉赵金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2222民初1655号,本院已依法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力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马嘎达、马红玉、李玉梅:
本受理原告荣玉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包金铜:
本院受理原告徐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包金铜:
本院受理原告马庆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杨长锁:
本院受理原告沈巴特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刘艳波:
本院受理原告赵华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张军:
本院受理原告焦迎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毛德立:
本院受理原告冀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范志杰:
本院受理上诉人范志杰与被上诉人耿协亮、土默特左旗力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案号(2019)内01民终10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毛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白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庭前调解预约函、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梅荣:
本院受理原告田云玲诉你与包富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诉讼文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李国文:
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林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韩宝平:
本院受理的原告白淑英、包玉山、包宝山、包银山、包金山诉你与赵海宝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白淑英、包玉山、包宝山、包银山、包金山请求判令:1.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返还5原告承包地14.4亩,并赔偿5原告14.4亩土地的承包费41184元(每亩260元×14.4亩×11年,2007年3月份至2018年12月30日)(评估价为准);2.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代喜全、李春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候晓梅与你们、周胜喜、白温泉、李春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候晓梅的诉讼请求:一、要求被告代喜全、李春玲偿还本金14800元,支付利息4144元,本息合计18944元。二、要求被告代喜全、李春玲支付自2019年3月2日开始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偿清为止的利息。三、要求被告周胜喜、白温泉、李春江对代喜全、李春玲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吕连生(又名吕定原)、张祥灵: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被告吕连生(又名吕定原)、张祥灵、李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楼22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张国庆:
本院受理原告刘君诉被告张国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5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海霞:
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申请海霞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294号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及内公鉴估字(2019)第027号评估报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梁爱萍、李强、新城区车翼汽车装具轮胎经销部、李湘云、回民区轮行时代轮胎经销部:
本院受理姚海涛申请执行梁爱萍、李强、新城区车翼汽车装具轮胎经销部、李湘云、回民区轮行时代轮胎经销部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3402号评估报告送达通知书及内景通估字(2019)第0094号评估报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拍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任俊清、闫培兰: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何西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任俊清、闫培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3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张明明:
本院受理原告刘兆华与被告张明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4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孟凡富:
本院受理原告曹喜波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我为其代为偿还朱有权、徐学志的借款24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唐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董格日乐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朱男:
本院受理原告韩春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婚生长子朱旭涵(5周岁)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每月给付500元至婚生子成年止,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侯立强:
本院受理原告孔庆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4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12000元利息,从2016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胡通拉嘎:
本院受理原告潘建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王代兄:
本院受理原告唐满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8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8000元利息,从2017年12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白文香、张跑不了: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二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3060元及利息1009.8元(3060元×0.015元×22个月),本息合计4069.8元;2.要求二被告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白文雄: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欠款本金6380元及利息4848.8元(6380元×0.02元×38个月),本息合计:11228.8元;2.要求被告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张高娃、石永刚、牛建军、包翠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凤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四被告立即偿还我借款本金33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
韩玉龙:
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1100元;2.要求被告支付21100元利息从2014年1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利息;3.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4.要求被告支付5000元利息从2014年1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原告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巴彦塔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