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朋友圈是一个进行社交、分享生活的平台,但是,当把朋友圈作为宣泄平台,甚至是随意到辱骂警察泄愤时,就得为此负责。3月10日晚6时,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金桥派出所抓获两名公然侮辱人民警察的违法嫌疑人。
2月26日上午11时,金桥派出所接到赛罕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民警的视频。派出所经过摸排线索,确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通过几天蹲守后,3月10日晚6时,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某、何某某抓获,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审讯,2月26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由于郭某某驾驶的违章车辆在交管部门规定的禁行时间、路线上行驶,赛罕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郭某某给予罚款150元、记0分的处罚。当事人郭某某对其处罚结果心生不满,遂用手机拍摄辱骂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小视频,并发布在朋友圈,其微信好友何某某在其朋友圈发表辱骂警察的评论,对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日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郭某某和何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闫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