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第1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766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08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乌日吉力吐:

原告扎拉干吉力图和原告红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民事诉讼案件,案号分别为(2018)内0522民初573号和(2018)内0522民初43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玉林、嘎日达:

原告白音那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6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要斯吐、崔代兄:

本院受理原告于红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9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1日

王国军、张蒙(张萌):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135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日

文全:

本院受理原告白宝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1276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4日

来福:

本院受理原告周淑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1199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8日

海明:

本院受理原告付吉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1197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8日

白音宝力高:

本院受理原告陈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45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双山:

本院受理原告哈中朝布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51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谢青春:

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53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张布林:

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55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巴音那:

本院受理原告包双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5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胜利:

本院受理原告包德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1018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1日

铁钢: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后旗甘旗卡韩彬农资经销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813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6日

宝旭、珍珍:

本院受理原告陈立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815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6日

海格:

本院受理原告吉仁巴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817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6日

包色其雅拉图:

本院受理原告付吉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81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6日

伊日湖:

本院受理原告白铁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81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6日

张金光:

本院受理原告那顺巴特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816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6日

太平:

本院受理原告桑昭金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609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1日

扎拉嘎胡:

本院受理原告包银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616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1日

格日乐吐:

本院受理原告包德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12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3日

赵琴:

本院受理谢贤收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内0105执137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2019)内0105执137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存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李俊兰、张利平、张锋锋: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中和农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俊兰、张利平、张锋锋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651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郝治国:

本院受理原告刘来树诉你与王海龙、刘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于2018年9月18日作出的(2018)内0602民初2233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王海龙、郝治国、刘金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刘来树借款本金220318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到2016年12月20日为4426846元,2016年12月20日至实际给付日期间的利息按本金2203189元、年利率24%计算)。二、驳回原告刘来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7086元、保全费3860元,由刘来树承担9493元,王海龙、郝治国、刘金兰负担3145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呼和浩特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成与被告额尔德尼、呼和浩特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呼和浩特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成与被告额尔德尼、呼和浩特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上诉人刘玉成就(2018)内0105民初3123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任俊清、闫培兰: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何西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任俊清、闫培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3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张明明:

本院受理原告刘兆华与被告张明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4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魏红: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安莲与被执行人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2)东民初字第2913号民事调解书已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魏红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已将被执行人魏红在中国建设银行所设立的工资账户予以冻结。现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602执恢29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领款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告知你来东胜区人民法院领取生活费。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生活费,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至(2012)东民初字第2913号民事调解书项下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生活费领取通知(生活费领取标准暂定为每人1360元/月)一次性告知给被执行人魏红,不再另行发出公告予以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云庆春: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和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5执19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8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