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购一辆新车,住一套新房,找一份中意工作,是每个年轻人奋斗打拼的愿望。然而,呼和浩特市市民焦某为庆贺新车到手当晚过度饮酒,次日驾驶机动车上路,遇上执勤交警后,被查出隔夜醉驾。
通过多年的努力打拼,不久前买了自己的第一辆新车,焦某高兴之余,便约好友请客贺喜。2019年2月27日晚上,焦某与好友就餐时,两人先是喝掉两瓶白酒,白酒喝完又觉得不尽兴,又要了几瓶啤酒,当晚十一点多才结束离开。2月28日早上,焦某驾驶机动车外出办事,途经新城区展东路幸福小区门口时,由于车辆未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被正在执勤的呼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执勤交警乔长江拦停。在对驾驶人焦某询问的过程中,交警闻到驾驶人有浓烈的酒气,于是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焦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是,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现场执勤交警对嫌疑人焦某当场控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于当日上午9时43分依法对焦某血液酒精进行提取。经鉴定,焦某血液酒精含量分析报告结果为99.5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待焦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然而,令办案民警哭笑不得的是,焦某在被查之前未办理临时牌照,在民警询问时,还不住地问:“我的车辆还没有办理牌照,以后还能不能上路了。” (王永明曹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