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开展了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的“大棚房”治理专项活动。为保护耕地,防止“大棚房”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该院副检察长刘强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摸排线索,勘验现场,调查取证,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对违法违建的“大棚房”进行拆除。
“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设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建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农地非农化现象严重触及保护耕地红线。“大棚房”问题蔓延,危害严重。准格尔旗检察院将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持续开展“大棚房”整治专项活动,确保公众利益不受侵害,乡村农业继续健康发展。 (萨如拉高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