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办案监控 严管审判流程司法为民创佳绩集体个人获荣誉动员群众举报线索扩大扫黑除恶成果调查取证到现场及时整治“大棚房”人大代表视察法院 沟通交流献策建言注重“学用相长”倡导“比超赶帮”贯彻扫黑决策 提升除恶效果发放资料宣传法规 营造扫黑除恶氛围扫黑宣传搭平台除恶教育全覆盖防范老人入陷阱以案释法敲警钟展才艺棋牌竞技促交流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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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4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05

调查取证到现场及时整治“大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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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湾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开展了国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的“大棚房”治理专项活动。为保护耕地,防止“大棚房”侵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该院副检察长刘强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摸排线索,勘验现场,调查取证,督促行政机关尽快对违法违建的“大棚房”进行拆除。

“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设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建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农地非农化现象严重触及保护耕地红线。“大棚房”问题蔓延,危害严重。准格尔旗检察院将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持续开展“大棚房”整治专项活动,确保公众利益不受侵害,乡村农业继续健康发展。 (萨如拉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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