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利剑斩断网络出重拳打掉团伙男子蒙面抢劫金店民警“循包”抓获嫌犯喝酒唱歌引发争执阻碍执法受到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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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63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3-01

喝酒唱歌引发争执阻碍执法受到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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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沁他拉讯平时在一起打工,算得上是好哥们的四名年轻男子,深夜在歌厅喝酒唱歌,因为点歌发生争执,厮打起来,之后更是借着酒劲来毁坏歌厅物品,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日前,这四名男子分别被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处以数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2月18日凌晨1时左右,奈曼旗公安局大沁他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大沁他拉镇某歌厅内有人打架。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发现有四名年轻男子酒后坐在歌厅吧台对面的沙发上,正相互辱骂、推搡。民警在立即予以制止的同时,通过询问歌厅工作人员得知,这四名男子在包房唱歌期间不知何因发生厮打,并砸碎了包房内的玻璃茶几。歌厅老板上前劝阻的时候,其中一名男子却拿起歌厅的灭火器扔向歌厅老板,虽没打到歌厅老板,但灭火器在落地之时,却砸碎了楼梯旁边的石膏板。之后,歌厅老板本想与这四人协商赔偿,但遭到了四人的拒绝。处警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对这四名年轻男子进行口头传唤,但其中的吴某某、刘某某却拒绝接受传唤。不仅如此,吴某某还用力拉拽、推搡,口中不停辱骂处警民警,在民警要将其强制带至警车之时,吴某某用脚猛踹警车门,并撕扯处警民警。随后,吴某某声称自己受伤并倒地,吴某某却趁民警俯身查看之时,用脚连续蹬踹民警腿部,并随即起身跳起用拳头击打民警头部,后来,支援民警赶到,合力将吴某某制服带离现场。而在此期间,刘某某在现场却高喊“警察打人了”,并数次推搡处警民警,阻拦民警带离吴某某。

鉴于吴某某、刘某某的违法行为,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2月18日,奈曼旗公安局对吴某某、刘某某分别作出了拘留二十日、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分别对殴打他人的吉某某、张某也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五日。 (徐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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