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宝山: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凤全诉宝凤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内0525民初27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花塔拉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宝凤山、姜宝山与本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马凤全借款本金31500元及逾期利息29610元;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王凤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内容:2014年5月23日王凤强在王金华处借款30000元,至今未还,诉至法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包乌英嘎、胡高娃:
本院受理原告郭振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46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锁林、格林其其格:
本院受理原告春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44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德力格尔、四梅:
本院受理原告包金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40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宝旭:
本院受理原告孟秀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39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包文华:
本院受理原告韩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67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色吉拉胡:
本院受理原告明根白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38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格日套吐格:
本院受理原告郭振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45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王海宝、刘三月:
本院受理原告郭振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47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赖温洪:
本院受理原告好斯白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0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青格乐吐、包小花(小花):
本院受理原告好斯白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内0522民初52号,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吉尔嘎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范志刚、王太平、马蓉: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5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陈雅芬:
本院受理原告韩杰诉被告陈雅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5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赵和忠:
本院受理原告郭亚宁诉被告赵和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59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雷雅鹭: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中海宏洋地产有限公司与雷雅鹭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105民初3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刘永平:
本院受理原告古学虎与被告刘光乐、第三人刘永平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吴宏: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吴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吴宏、陈玫: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吴宏、陈玫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1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鄂尔多斯市钇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丁树荣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钇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钇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准格尔热力有限公司14%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通知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领取随机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选定专业机构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随机选择评估机构,领取选定专业机构告知书。逾期视为你放弃评估程序中的相关权利(本通知中限定的时间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张跃峰、高素清:
本院受理原告李俊诉被告张跃峰、高素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9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王三小、杨建丽:
本院受理原告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王三小、杨建丽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2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张军义、董可欣:
本院受理原告日立建机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张军义、董可欣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5民初3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李海燕、内蒙古海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乔岐山诉李海燕、内蒙古海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内0105民初6756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查封李海燕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金泰丽湾小区5号楼1单元18层1801号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2019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1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沙二飞:
本院受理银小军诉沙二飞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财保1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杨帆、杨晓建、其木格:
本院受理刘洁诉杨帆、杨晓建、其木格诉讼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105民初1031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限为送达之日起5日内),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包来成、包小玲:
本院已受理原告陈文与被告包来成、包小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陈乌力吉白乙尔:
本院已受理原告包音敖西格与被告陈乌力吉白乙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孟斯日古冷(斯日古冷)、谢玉霞:
本院已受理原告马银山与被告孟斯日古冷(斯日古冷)、谢玉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陈宝龙:
本院已受理原告韩红梅与被告陈宝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谭哈达:
本院已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天兴建材装潢商店与被告谭哈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花吐古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