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成通讯员陈晓聃)今年春节期间,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外出逃避执行的“老赖”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采取“深夜蹲守”“黎明出击”的办法,争取解决一批“骨头案”,让申请执行人能够过上一个安心、快乐的新春佳节。
原告王某某、被告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兴和县法院一审审结并生效后,闫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王某某申请执行,该院执行人员多次走访寻找闫某的下落,均无功而返。于是,执行人员找到了闫某的父亲了解情况,得知在判决生效后,闫某就去了外地打工,从未和家里联系过。针对这一情况,执行人员利用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到闫某名下有一套楼房,再无其他财产,执行人员立即前往核实情况,得知此楼房是闫某的前妻所有,两人早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离婚,法院判决房产归闫某的前妻所有。至此,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2月10日(正月初六)晚上,申请人王某某打听到闫某已经回到了前妻家过年,随即告知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火速出击,将闫某控制,执行人员告知闫某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但闫某称其打工的全部收入已经偿还其他借款,现无偿还能力。综合该案情况,足以认定闫某逃避执行行为性质恶劣,必须予以严惩。法院依法将闫某司法拘留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