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廷:
本院受理原告高波与被告赵培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告赵培廷欠原告高波借款126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案件受理费282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3220元,由被告赵培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已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第四调解室)领取(2018)内0826民初272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王双纪:
本院受理原告鲁志荣与被告王以龙、王晓霞、王双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3147号民事判决书、(2018)内0826民初31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赵培廷:
本院受理原告高波与被告赵培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專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被告赵培廷欠原告高波借款15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案件受理费33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3700元,由被告赵培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曰起60日来本院民二庭(第四调解室)领取(2018)内0826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邢永清、贺瑞琴: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826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三道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于景树:
本院受理原告于评诉你与第三人田国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403民初3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B206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余厅:
本院在执行王智超与余厅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8)内0826执596号执行决定书、(2018)内0826执596号执行裁定书、(2018)内0826执5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对被执行人余厅所有的蒙LT2062奥迪牌汽车一辆予以评估、拍卖,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本公告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杭锦后旗人民法院第三调解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至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在选定评估机构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达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参加评估现场勘验,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组织现场勘验,届时评估机构将作出评估报告,通知你于现场勘验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来我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报告有异议,在领取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对报告的认可,我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标的物进行拍卖。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昝内生、潘晓虹:
本院受理原告杜建刚诉被告昝内生、潘晓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102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于萍、格格:
本院受理原告王银梅诉被告庞晓波、李淑兰、于萍、格格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内0102民初7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庞晓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王银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8984元:二、被告庞晓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王银梅加班费合计183991元;三、被告庞晓波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王银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18268元;四、驳回原告王银梅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新城区旺新好防水保温材料服务部:
本院受理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与新城区旺新好防水保温材料服务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